一、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2月26日高市教安字第11340188600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避免遇到地震災害時被安全帽或防災頭套制約,除在地震發生時做好「趴下、掩護、穩住」保命動作外,學習因時因地、因不同災害而正確應變的判斷原則,取用周邊可保護頭頸部的物件保護頭頸部,以利於災害發生當下保護自己。

三、檢附高雄市不同學習階段學生(幼兒園、國小、國中、高中)地震個人防護具建議指引資料1份。

不同學習階段學生(國中)地震個人防護具建議指引